河南发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十项措施 来看看都有什么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4月23日,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民三庭庭长司晓森发布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二十项措施》,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内容。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技术成果保护

  利用郑州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的优势,依法保护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装备、5G等新领域科技创新成果,充分发挥科技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支撑和驱动作用。

  积极探索改进有利于专利纠纷实质性解决的审理机制,防止循环诉讼和程序空转,有效缓解专利纠纷解决“周期长”的问题。

  加强商业标识权益保护

  依法加强对商标权尤其是驰名商标、老字号的保护,坚决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有效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既依法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又根据注册商标的显著性程度、知名度大小等确定保护的强度和范围,推动自主品牌形成和企业品牌做大做强。

  加强涉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有效防止假冒地理标志行为,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强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

  加大文化创造者权益保护,维护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权利人和受让人依法行使诉权,促进作品的传播利用。加强著作权诉讼维权模式问题研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加强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行为,坚决维护统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商业模式创新的案件,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保持一定的司法宽容,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与创新发展。

  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贯彻“抓创新不问‘出身’理念”,既依法保护大型企业、大型科研院所,更注重保护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发创新创业激情。

  妥善审理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依法妥善审理因国际贸易、外商投资等引发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简化公证认证程序,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利。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技术转让、许可行为及其他有损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许可行为,依法不予支持。

  妥善审理涉创新人才纠纷案件

  妥善处理涉及创新人才的成果权属、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竞业限制、员工离职侵犯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依法保障研发人员权益与企业投资研发收益,推动创新人才依法依规、顺畅有序流动。

  既严格保护权利又防止权利滥用

  坚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审判理念,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与创新程度、创造性贡献相适应。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公证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制止权利过度扩张和非法垄断,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

  推动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会签《关于我省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和优化全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布局,建立省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协调沟通,形成保护合力。

  依法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

  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加强知识产权犯罪与民事违法行为界限问题研究,依法妥善处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保护产权、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

  对侵权诉讼依法适用证据保全等措施。加强诉讼指引,鼓励当事人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部门、第三方商业平台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对权利人确实无法取得侵权证据的,充分运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推定、文书提供命令等规则,依法出具调查令。对不予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裁。

  着力提升案件审判效率

  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速审理;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基本相同的类型化案件,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先行审理,作出示范性裁判,带动批量案件快效解决。严格规范中止诉讼、发回重审、启动鉴定等程序,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当庭宣判率。

  有效提高侵权赔偿数额

  认真贯彻《民法典》,正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对侵权持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规模大等侵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以侵权为业者,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防止侵权者在经济利益上得到好处;依法支持权利人将二审中新增合理维权开支纳入赔偿数额。

  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

  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在查明技术和专业事实方面的作用,在郑州知识产权法庭普及技术调查官制度基础上,完善我省技术调查官名录、技术咨询专家名录,健全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我省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与专家辅助人、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畅通诉讼与仲裁、人民调解的对接机制,支持知识产权纠纷的多渠道化解,尤其是对涉KTV、批发市场小商户、烟酒店经营者等类型化商业维权案件,加强与行业协会等沟通联系,推行案件处理调解前置,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保护市场主体利益之间的平衡。

  大力实施“精品工程”

  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强化精品意识,全面推行类案检索制度,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做精做优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全面推行阳光司法

  常态化邀请群众旁听典型案件,提前发布开庭信息,让案件审理更加公开、透明。创新庭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广网上询问、网上开庭、庭审网络直播,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切实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跨部门多领域协作

  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强化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运用。健全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开展调研、培训,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对于知识产权审判中所发现的事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

  定期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审判进单位、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活动,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营造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2021年04月25日09:24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