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灭15次!路灯能否稳定照我还?

  抢修人员在维修开元路施工受损的照明电缆

  国基路花园路施工现场路灯管线完全裸露

  大河报记者宁田甜文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供图

  随着郑州市区各类施工项目的开展,城市建设进入提质升级的崭新阶段,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个别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规范操作,导致部分路灯管线损坏,出现灭灯事故。

  仅今年3月以来,已经陆续出现了15起因各类不文明施工引发的城市照明管线设施受损事件,频繁触发公共电网报警系统,造成城区内各路段灭灯事故的发生。此类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原因是啥?此类事故有无解决办法?施工灭灯顽疾如何整治?

  [事件]路灯电缆遭破坏,危险!致郑州北区大面积路灯熄灭

  3月24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灯饰处”)获悉,路灯电缆被施工方挖断的情况屡屡发生。

  3月8日晚7时31分许,郑州市杨君柳高压版块发生接地故障,导致郑州市区北部的北三环以北,北四环以南,江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区域大面积灭灯,几乎全黑的道路给市民安全出行造成了不便。

  郑州市灯饰处立即组织维修人员赶赴现场,经全线排查,最终在当晚10点半将故障锁定在花园路与国基路交叉口的一处施工围挡内,现场电缆正发出“啪、啪”的打火声,并向外放射出强烈电弧,周围被挖出的各种管线也是凌乱摆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最大限度减小灭灯影响范围,保障工地安全,抢修人员立即将此路段照明电缆断电,连夜实施抢修,对损坏电缆进行修复。直到次日凌晨2点,才将高压故障排除,完成修复工作。

  [影响]路灯电缆频繁被挖断,曾致郑东新区大片区域交通信号灯灭灯

  3月18日晚,郑州市淮南街(长江路——南三环)灭灯,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由于淮南街人行道“树穴连通”道路改造施工,导致淮南街上的路灯窨井盖和电缆均造成破坏,围挡内的窨井盖完全破损,沿线电缆多处受损,现场一片狼藉,这让抢修人员十分无奈。随后,抢修人员连夜修复于次日凌晨1点恢复亮灯。

  3月21日上午8时许,郑东新区分别发生两起路灯高压故障,导致东风东路以南,商都路以北,中州大道以东,东三环以西(不含CBD)区域;金水东路(中州大道—东四环);商都路以南,七里河南路以西,通泰路以东,陇海高架以北区域交通信号灯和路灯断电,白天交通信号灯的灭灯严重影响了东区的交通安全,抢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两起故障均是由于中兴路与金水东路东北角施工和道路绿化改造施工挖断了路灯高压电缆所引发,并导致中兴路上一处路灯专用变压器箱完全烧毁。经过抢修人员连续14个小时的修复才予以恢复送电。

  去年年底以来,郑汴路立交桥夜景亮化灯饰的电力监控设备经常出现间断性的故障报警,显示线路异常,市灯饰处经过多次技术分析和对沿线照明设施的勘测,在中州大道商都路的地铁施工工地围挡内找到问题,原有线缆受损严重,技术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了临时保亮方案,重新敷设了20米临时电缆。

  但由于此处地面施工仍在进行,随后仍需随施工进度更改接电方案,以保障郑汴路立交的夜景亮化正常运行。

  [析因]不与地下管线主体单位对接直接设围挡肆意施工

  据记者了解,目前,对郑州市照明设施影响较大的主要受市政工程施工影响,按照有关电力设施保护规定,施工单位在开展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郑州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对接相关地下管线设施主体单位。为此,市灯饰处也专门成立了技术组,负责与建设施工方进行沿线地下管线的技术交底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指导施工方科学施工,制定保亮方案,提醒施工方注意对路灯高、低压线路及设施的保护,防止因施工对城市照明电力系统造成巨大影响,导致大面积灭灯事件的发生。

  而现实情况是,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根本不做这些技术对接工作,就开始围挡一围进行肆意施工,特别是施工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挖掘的过程中,造成公共照明地下管线受损甚至断裂,尤其是部分路段的照明电力主管线受损,严重导致了由该管线带动的多条路段出现灭灯,极大影响了市民夜间安全出行。

  [疑问]施工导致灭灯顽疾如何整治?

  据市灯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8月开始,市灯饰处就联合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强化对施工路段照明设施的督查、管理,并对市区各个施工场地进行了排查整治,及时制止、纠正和打击各类破坏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出现因不科学施工导致城区大面积灭灯事件的发生。

  该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份,已对违法破坏照明公共设施的施工单位下发了16张《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被施工挖断的电缆,全部数据以前没统计过,只是这个月基层所反馈总共挖断了有15起。”该负责人说。

  我国《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本规定,有上述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郑州市灯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面对屡禁不止甚至有上升趋势的违规施工行为,市灯饰处将持续加大巡查管养和执法力度,严格依照上述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市民如果发现有施工破坏照明设施或者发现灭灯路段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市灯饰管理处24小时立刻办电话63935879进行反映。

2021年03月25日09:48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