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如何抓实源头隐患清除? 郑州市二七区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孟冉 通讯员 赵正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新年伊始,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聚焦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促进辖区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企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整治的重点是: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切实加强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产品的认证管理,规范CCC认证产品的认证行为。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电动自行车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三轮、四轮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业市场的监管,适时开展约谈,提高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三是严查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CCC认证证书生产、超出CCC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和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的行为。四是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规范治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三轮、四轮车等车辆销售、维修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五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对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做好售后处理工作。六是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产品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1月4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郑州市政通路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时看到,执法人员对市场内销售电动车的商户逐家逐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营业执照、所售产品有无“3C”认证标志、是否有完整的进销货台帐、是否销售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各种手续是否完善等,逐项检查,认真查验。在检查中发现电动摩托车和各类电动车区域划分不明显,旧车销售区没有明确标明二手车交易标识。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户和市场管理方立即予以改正。这次集中整治时间自即日始到2021年3月10日结束。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车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形成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智慧、便民的交通出行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2021年01月05日16:09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