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30万不还法院还“倒找”其100万,咋回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欠人30万不还,但最终法院却“倒找”其100万,这是咋回事?这背后,涉及一起司法拍卖。31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执行局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房产。

  严某与张某是多年的好友。2017年1月,张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严某借35万元,双方约定,借期三个月,利息1分。张某为此还给严某出具了一张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经严某多次讨要,张某却仅陆续支付了5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对余下借款本金和利息不予归还。严某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严某借款本金300 000元及利息。

  后因张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付,严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张某在接到相关执行文书后,非但没有主动履行,更是跟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联”,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还举家“外迁”。执行干警随后依法将张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一处房产。

  房产被查封后,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张某仍既不露面,也不主动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确定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除被查封房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迅速行动,依法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公开挂网拍卖。经过43轮竞拍、41次延时,该套房产最终以146500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竞买人缴纳了全部拍卖余款,执行干警也在扣除执行标的额后,将余款返还给了被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20年08月31日17:09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