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员工被要求每小时手写600字心得,这家用人单位错哪儿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8月27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近日,某家具公司给正休产假的员工安排“手写销售心得”工作的邮件火了,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邮件要求,正在休产假的员工朱某每天需按一小时600字写一篇销售心得,出差错会被罚款:一个错别字扣50元,重复一句扣100元,晚交或漏交罚500元。邮件还声称,考虑其哺乳期视力不好,“给你安排手写”。

  这封“令人窒息”的邮件,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吐槽。

  @Wayne你头发乱了喔:看文字都要窒息了。

  @张亮:这个邮件内容真是满满的恶意。

  @鱼儿vihck:这不就是逼人辞职?

  8月24日下午,该公司官方微博发文回应此事: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

  针对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的朱雪律师。“用人单位的此封邮件内容表述,至少有两处与现行劳动法律相违背。”朱雪表示,第一,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发放工资是公司义务,而并非是对女员工善意施舍。

  第二,罚款是一种行政性的处罚措施,一般由法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主体来行使。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用人单位不具有对劳动者罚款的权力,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同时,邮件提到用人单位安排该女职工手写心得,也是无理的,带有惩罚性以及一定人身攻击性的行为体现。总该用人单位的邮件内容已经是公然挑衅法律,侵犯了女职工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虽然此次事件已经得到解决,以后发生类似情况,女职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让公司取消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公司拒不改正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若公司通过罚款扣发工资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立案,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应得工资、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2020年08月28日06:48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