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淅川县稳妥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通讯员 寇建宗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各地需科学、有序、稳妥处置在养野生动物。自7月25日以来,淅川县林业局组织人员深入老城、上集、荆紫关、毛堂等乡镇,全力做好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转型转产处置工作。截止目前,参与处置放生人员87人次,对总计700余只(条)合法养殖的果子狸、蛇类、猪獾按照放归自然、转作他用、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完成处置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原则,抽调野保站、资源管理站等精干力量组建了专项工作队伍,全力推进全县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二是科学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实施。结合淅川实际,制订了《淅川县妥善处置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深入摸排,精准掌握养殖户、养殖种类、产业规模等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处置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三是严格妥善处置,助力转型发展。处置过程由林业部门组织实施,一律不得由养殖企业或养殖户擅自放生、灭杀或遗弃。同时,在省市补偿标准未出台的情况下,与养殖户签订了承诺书与放生协议,确保第一时间补偿到位,最大限度降低养殖户经济损失,决不让养殖户因“禁”致贫或返贫。四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入户宣讲政策等方式,引导广大养殖户看清大形势、调整发展方向,密切关注养殖户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做好政策解释说明,防止引发矛盾纠纷,广泛争取理解和认同,为稳妥推进在养禁食野生动物转型转产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08月03日17:44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