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20多万元的头盔变安全帽,对方玩失联报警无果——来看“头盔”的那些糟心事儿

  5月20日,公安部交管局发文明确,6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不处罚。不过,市民对于“戴头盔”“买头盔”等还是议论纷纷,甚至有人付出钱财“打水漂”的代价。郑州一商户通过微信订购29万余元的电动车头盔,转账后卖方说只有工地安全帽,要求退款无果,对方进而玩起了失联。连日来,该商户求助山东河南两地警方,依然没办法收回货款。

  近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介入“头盔风波”,规范市场秩序。本报在此也呼吁市民,理性购买电动车头盔,安全文明地参与到日常交通中。

  (受访者供图)

  【投诉】花29.5万买电动车头盔,打“水漂儿”了

  求助市民孙先生的妹妹孙女士在郑州万博商场做小商品批发生意,今年5月份,她看到买电动车头盔的市民逐渐增多,头盔供不应求,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孙女士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她在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名为“爆款接单号”的微信好友,发布电动车头盔批发的消息,就联系对方。头盔一天一个价,孙女士急于订货,便通过微信跟对方商量,以29.5元/个的价格订购1万个电动车头盔,双方约定了头盔的款式和发货方式等。

  从孙女士提供的截图看,其订购的为带挡风面罩和后脑勺保护的安全头盔。孙女士告诉记者,她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转账的方式给对方打款29.5万元。这其中:微信转账12万元,收款账户昵称为“**婷”;支付宝转账8.5万元,收款账户昵称为“yuyu”;银行转账9万元,收款方为“邱某壮”。为打消孙女士疑虑,对方还发来了邱某壮的身份证照片,以及一个名叫周某斌的户籍信息。户籍信息显示,其住址为山东省诸城市。孙女士家人告诉记者,“**婷”和“yuyu”是周某斌的亲戚。

  5月18日,就在孙女士等着收货时,对方来信息称,电动车头盔没货了,只有工地安全帽,孙女士当即表示要退货。“安工地安全帽几块钱一个,跟头盔价格差那么多,我肯定不愿意。”孙女士称,她们从视频里看到,对方的安全帽就是一层薄薄的塑料壳,质量太次了,“工地上也不能戴这种劣质安全帽啊!”

  孙女士要求对方退款,对方却玩起失踪。孙女士瞬间如坠冰窟,“这些钱是我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挪来的,这么大一笔钱没了,我整个家都完了。”孙女士失了主意,拉上哥哥和家人一行4人去往山东找人。

  (受访者供图)

  【波折】颠簸1200公里跑到山东,钱依然追不回来,谁来帮帮他们?

  5月19日,经过1200公里的颠簸,孙女士一行四人到达山东诸城,找当地警方报案。

  警方说,这种情况应该在发生地河南郑州报案。19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联系到诸城警方,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在我们这里立案的话,需要当事人时不时地来这里签字配合调查,当事人也不能一直住在这里,所以建议到居住地报案。”此外,该警官说,已经多次联系卖方,但卖方拒绝接电话,准备按照户籍登记地到卖方家里寻找。

  而孙先生说,此前在郑州报警时,被告知需要到山东报警,或到法院起诉。“两地警方来回‘踢皮球’,我们也不知道该咋办了。”孙先生无奈地说。

  孙先生告诉记者, “我妹妹1993年出生,社会经验不足,损失了这么多钱,家人都埋怨她,这些钱还都是借来的,我妹妹这几天不吃不喝,都想跳楼了。”

  5月21日,在多方联系下,孙先生一家见到了其中的收款方周某斌和张某,他们称自己也是受害方,钱已打给厂家,他们让出自己的利润4.5万,剩余的25万可以打欠条,但需要当地警方作证。

  “我们多次去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请求警官帮忙,接警的警察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们没义务在中间协调。我们又拨打了当地的市长热线和110报警电话,线索反馈到诸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后,又被回绝了。现在真是走投无路了。”孙先生说,他们在山东诸城人生地不熟,连沟通也存在一定障碍,实在是太难了。

  5月21日,截至发稿时,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没收到电动车头盔,只收到了周某斌和邱某壮退回的4.5万,还有25万没收回。对于此事,大河报将持续关注。

  【行动】郑州启动头盔销售专项检查

  “疯狂的头盔:我10天赚了800万”“最高罚款50万,头盔价格狂飙”“ 520这个特殊的日子,爱他就送一个头盔吧”……由此可见,近日在郑州乃至全国,“头盔风波”甚嚣尘上。

  不过,5月20日,公安部交管局发文明确,6月1日起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不处罚。河南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声,将整治市场上涉及头盔销售的各种违法行为。

  近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头盔商品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小商品市场、电动车市场及商场超市等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运动头盔是否执行国家现行强制标准,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头盔商品;对尚无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查看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头盔现象。

  同时,市场监管人员督促指导商品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头盔商品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

  此外,针对网购头盔诈骗多发的情况,5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消息说,多地反诈中心接报网购头盔诈骗警情,事主被骗金额从几百到几十万元不等。虚假售卖信息源头主要在朋友圈、社交群。受害人大多想充当商家囤货,没想到却落入骗子陷阱。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朋友圈、社交群看到卖头盔的广告,万万不可盲目购买或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输入个人信息,请多方核实卖家身份和货品来源。

  【市民】吐槽:口罩+头盔要热中暑

  据统计,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50余万辆。近期的“头盔风波”,自然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

  市民杜先生说,随着夏天的到来,室外气温越来越高,现在大家出门必戴口罩,本身口鼻被捂住已经很难受。车主骑电动车出行时,再加上包住脑袋的头盔。

  “再加上我是个近视眼,再搭配一副眼镜,简直是刺激完了,出门整个头部就像进入桑拿房”。杜先生吐槽说,出门“口罩+头盔”,这是要热中暑的节奏。

  市民耿先生说,骑上电动车戴头盔后会影响视线。因为骑行过程中有过马路、转弯、靠边停车等情况,戴头盔影响两侧和后视的视线。动作幅度小看不见后方情况,动作幅度大的话,如果旁边有车辆转弯,容易发生剐蹭,很危险。

  也有车主反映,全盔、上掀式头盔,包住耳朵,听不清,影响判断声源和危险。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戴头盔很有必要,一些车主不愿意戴的真正原因是没有形成习惯,猛一戴感觉不舒服。他们呼吁相关部门出台法律法规,对骑乘电动车戴头盔作出规范,引导人们形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

  【警方】今年查处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9901起

  河南素有“九州腹地、十省通衢”之称,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人流车流物流中心。河南机动车保有量2300多万辆,占全国机动车总量6.62%,全国排名第三;机动车驾驶人数2900多万人,占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6.82%,全国排名第三。

  近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河南各级交警部门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据统计,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93起,普通国省道现场查处不系安全带3.1万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场查处9901起。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一盔一带”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来说,真的很有必要。

  河南各级交管部门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不处罚。

  【警示】4起未戴头盔造成人员伤亡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月4日9时10分,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经焦作市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时,与杜某驾驶无号雅迪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电动车附载车某,两人均未佩戴头盔),经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左转弯时相撞,造成车某遭货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杜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4月28日9时41分,一男子驾驶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沿许昌市许禹路自东向西行驶至灵井镇大路张村口时,与自北向南从路口出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直接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颅脑损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电动车后排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三

  2020年5月12日10时58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经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待王铁路桥北侧处时,与卢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因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在轿车前挡风玻璃上,造成颅脑严重受伤,经医治无效死亡。

  案例四

  2020年5月18日15时,信阳淮滨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在文化路西路口江淮名都门口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经现场调查核实,徐某某驾驶车辆号牌为豫S6xxxx号轻型货车,与方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因电动车驾驶人方某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击地面致昏迷。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郭兵 摄影 吴国强

2020年05月22日15:13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