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增一批电子抓拍设备,5月25日起投用(附具体位置)

  5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郑州新增48处违法行为视频抓拍设备,将在2020年5月25日正式投入使用,对视频监控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抓拍。

  此次新增的视频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车辆不礼让行人、压线、逆行、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6分,罚款200元。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100元。

  3:逆向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款50元。

  5: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100元。

  6: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3分,罚款200元。

  7: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2分,罚款50元。

  8: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200元。

  9: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标准为记0分,罚款50元。

  抓拍系统测试照片: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违反禁止标志指示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违反禁令标志停车

  附具体位置: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2020年05月16日14:56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