翅膀展开近1米长,漯河市民捡到“大家伙”,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森林公安局吗?我们辖区群众救助了一只不会飞的‘老鹰’,现在所值班室呢,请你们来看看吧”。4月8日上午,舞阳县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到了莲花派出所民警的电话。

  据莲花派出所民警介绍,当天上午9时左右,莲花镇一群众开车外出办事时遇到一只白褐色的鸟在路上,撵也不飞。他便立即停车上前查看,看着像是一只“老鹰”,而且它只会扑棱翅膀而飞不起来。因担心被来往的车辆碾压,他从车上拿出纸箱、铺上报纸,小心翼翼地将“老鹰”安顿好,送到了莲花派出所。

  在派出所,森林公安民警看到这只难得一见的“大家伙”,体长约50厘米,羽毛呈灰褐色,翅膀展开将近一米长,爪子十分尖锐锋利。靠近拍照时,它警惕地注视着,鹰喙不断发出攻击姿势,显得非常凶猛。经视频连线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初步辨认,该鸟疑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

  经过仔细观察,这只鸟左侧翅膀有撕裂伤,不过它有进食行为,说明身体状态不错,森林公安民警已经将它送往漯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治。同时对热心群众的及时救助行为表示感谢,也提醒市民发现受伤野生动物及时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者森林公安取得联系,及时采取救助措施。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魏亮

2020年04月09日12:23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