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9时许,鄢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线索,迅速出击,来到柏梁镇某饭店,将酒桌上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
2016年,李某承包了某医院病房的建筑主体,将其中的钢筋工活分包给了申请人张某。同年5月,工程竣工,双方结算后李某欠张某工程劳务款63896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张某多次催要未果,双方形成诉讼纠纷。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给付张某劳务费63896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寻找未果,李某还拒接执行干警电话,有意躲避执行。
15日19时许,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行动,将酒桌上的李某擒获。李某被拘传到法院后,与张某协商未果,法院随即作出对李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移送拘留所执行。
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李思远 通讯员 乔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