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行窃被发现,砍倒夫妇二人后放火潜逃

  9月4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冲锋被控犯抢劫、放火罪一案,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担任审判长,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入室行窃被发现,砍倒夫妇二人后放火潜逃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张冲锋携带水果刀进入洛阳市洛龙区某小区伺机行窃,傍晚18时21分,张冲锋尾随业主进入1号楼1单元,上下楼反复踩点,寻机溜门行窃,张冲锋发现1号楼1单元903室门未锁好,便于当晚23时许携带水果刀进入室内潜伏。

  2月4日凌晨2时许,张冲锋在主卧室内行窃时,被被害人赵某夫妇发现,遂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返回主卧室,进行威胁,张冲锋在抗拒抓捕过程中,用菜刀朝二名被害人头部、颈部乱砍,致其倒地。

  随后,张冲锋从主卧室内翻出旧钱币、首饰等财物。为毁灭现场,张冲锋将室内血迹擦拭,用打火机点燃主卧室衣物后,携带钱物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赵某夫妇均系被砍切类锐器伤及全身多处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冲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机关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手段展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张冲锋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及其他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化

  法检两长带头办案、同庭审理案件,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是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带头办案,特别是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助于充分激发和调动审判活力,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增强司法公信力。

  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晓波 通讯员 刘海琳

2019年09月06日13:23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