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大江 通讯员 梁辉 高波
齐某和孙某是同村村民,二人关系甚好,白天俩人在一起干活,晚上下班后再在一起喝酒解乏,酒后再骑摩托车作伴回家。3月1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2天前,俩人下班酒后骑摩托车回家时被交警查获。民警经过现场呼气检测,2人都是涉嫌醉驾。结果,这对好伙计又一同去进了看守所。
2019年3月10日,根据平安守护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的工作安排,太康县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华中、李中杰带领民警在该县转楼乡开展酒驾查处工作。
当日晚20时30分左右,民警巡逻至转楼乡至马头镇柳河村乡间公路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两轮摩托车在看到警灯闪烁时走走停停、轨迹可疑,出于职业的敏感,中队长李华中遂上前查询摩托车驾驶人,经酒精测试仪呼吸检测,驾驶人孙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就在此时,紧随其后的齐某以为孙某在等他,也驾驶一辆黑色两轮摩托车径直来到交警跟前停下,同样,中队长李华中安排民警对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仪呼吸检测,结果显示齐某同样属于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又带二人到县永兴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过化验: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1.3mg/100ml,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1.6mg/100ml,二人均属于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俩人都是太康县转楼乡某行政村人,关系甚好,日常,他们在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当晚下班后,二人在一起吃饭喝酒解乏,没曾想把酒言欢之下不知不觉中竟喝多了。
目前,孙某、齐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交警部门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