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楼”充电 8月起最高罚款1万元



陇海大厦的部分楼层电梯口停有电动车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实习生郭世杰

  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里充电?以后,这种事可千万别做了。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再有这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要求

  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最高罚款1万元

  电动自行车“上楼”,许多居民对此事都很关心。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这次《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如果不听劝,可能会“吃罚单”。《规定》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何为高层民用建筑?据介绍,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

  回应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部门已开始研究本地方案

  其实,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我省早已有相关要求。

  《河南省消防条例》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在处罚方面,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与之相比,《规定》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充电的处罚力度。

  “我们已注意到应急管理部出台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有相关部门开始研究、拿方案了。此外,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看到了《规定》,不过,由于是刚刚出台的政策,目前他们暂时还没有下一步动作。

  声音

  A.应该严格执行《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

  对于《规定》的出台,多数网友持支持态度。

  在河南负责近百个小区物业管理的河南六合物业相关负责人陈启新称,对于物业公司来讲,《规定》约束了业主乱停乱充电的行为,可以进一步助推物业规范管理。

  “随意‘上楼’充电,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还会给管理带来不便,同时也影响楼栋的美观。”陈启新表示,其实,随着各部门的宣传、业主素质的提高和管理的提升,当下电动自行车“上楼”的情况已经大幅减少。

  陈启新说,以他们为例,在管理方面,为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他们给大部分小区都安装了设备,一旦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设备将发出警告,并且电梯门不会关闭,电梯暂时停止运行。

  B.电动自行车的相关配套设施也要跟上来

  也有网友表示要有相关配套设施才行。

  索克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宅事业部总经理翟炜桦称,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更别提充电的地方了。为了充电,小区居民有时候还会拉“飞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对《规定》还是比较支持的,但希望后续能有其他举措出来,比如给补贴,帮助一些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充电桩等。”翟炜桦说。


2021年07月02日08:24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