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即日起,新乡允许正常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2月21日,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即日起允许该市药品零售企业正常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但企业要对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在此之前,指挥部曾发布公告,要求自2月12日起,新乡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波 张亚林

2020年02月21日21:27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林辉